Page 136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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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所差別,合煩惱、隨煩惱為一故;三、辨由根境等,諸識生;四、「又非五識身有  」者,謂定所引色,依定而轉。此文則說定所行色,是聚色也。辨色聚訖。  ,飲  心所。雖作此說,亦不相違,然此文中但約色聚明之。  ;諸心、心所,有等流、異熟,第二長養所長養流;法處攝色,無異熟生,餘如心、  止。  諸心、心所,唯無處遍一種長養,餘皆具有。若於八識,法處五色復應分別,恐繁且  色,具有三種;若外諸色,唯除異熟;法處色假,唯一長養,除處寬遍,通二等流;

                 第二、明相應品中,文分為六:初、標心及五十三心所法;二、四一切,辨五位  第九文中,「建立處」者,風輪等相依持法。「覆藏」者,屋宇等。「資具」者  「又諸色聚」至「三摩地所行處」。  五十四中,總聚為文:若五根色,有長養、異熟,無等流;非根諸色,具三種流  其若有漏蘊中,內五根唯長養、異熟,無等流;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食等。「根所依處」者,扶根塵也。「根處」者,造根地大。「三摩地所行處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二長養,無總異熟;內諸餘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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