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9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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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犯彼沙彌十戒所生憂苦為十過患,從初所犯,故唯說十,不得受具故。 故猗,猗故樂,樂故定,定故得智,智故見如實等十種功德。翻此則名十種過失。亦 心憂苦。 為自害,故云「謂如」也。 後罪。或得轉後果於現身受,後更不受,如鴦掘摩羅等,亦名現法罪。指同如前,能 他害,當來未必受,未成重業故。又如在異生先行殺等,被他現害,後得入聖,不受 穢業;二、不定起濁業;三、正定起淨業。一切聖者所有有漏、無漏勝業,名牟尼業。 相從為語。
「又有十種過失,依犯尸羅,如經廣說」者,如持戒故無悔,無悔故心安,心安 受彼所生身心憂苦中,「六種過失」者,則前自害等雖為方便,而不能成,生身 第九、業過患中,「生現法罪,謂如能為自害」者,起殺加行,殺業未成,現被 「業過患云」至「《闡地迦經》」。 於此五門,束為三類:一、外道所起三業名曲。內法異生復有三聚:一、邪定起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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