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1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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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「云何不生」下,略示還滅。前中復三:初明胎生,次明餘三生,後釋三業生處。 ;三、「復有先集資糧」下,重廣分別第三相中趣清淨句。前中復二:初廣明流轉; 世顯,非定唯爾,過去七、現在三、未來二,為後報業,招異熟故。 若二、三、七,各定同世。」如是即顯三際緣生。今此但遮小乘緣起定三世立,依二 今論依此義,故於二世以辨緣生。即彼又說:「因中,前七與愛、取、有或異或同; 或趣清淨究竟。前二名流轉,後一是還滅。《成唯識》說:「十因二果定不同世。」 體。下差別門當廣釋。文分為三:初標三相,次隨別釋,後總結之。
* 自下別釋中,分之為三:一、釋初及第三相;二、「云何從中際」下,釋第二相 三相者:一、從前際,中際生;二、從中際,後際生;三、從中際,或趣流轉, 「云何生流轉」至「若趣清淨究竟」。 體者,總明緣起三世分位生,引因果流轉、還滅之體,非是別顯十二緣生一一別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① 「娑」,底本作「婆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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