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62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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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名能立;所詮義決定,唯是所立,獨名所成。 為先顯示自所愛樂宗義故」,亦所立非定所立,能成義故。猶如於因,喻所 宗能詮之言及因等言義,皆名能立。其宗之言,因、喻成故,雖亦所立,此下文說「 所不分,物情無寄,故陳那後,宗名所立。 ,自世親前,宗名能成;從陳那後,宗名所成。邁法師云:理實宗亦能立,就立中能 理家」者,平均識達,善斷事家。「大眾中」者,眾有平均識達者故。餘三可解。
基公解云:此有三重:一云、宗言所成立義,名為所立,故此所立而有義言;其 「所成立義有二:自性、差別」等者,此中宗等名為能立,自性、差別為所立者 十種次第,別釋有二:一、所成;二、能成。 「云何論所依」至「所成立差別」。 論所依中有三:初標十種,次隨別釋,後問答辨。 論處所有六。「於王家」者,有德國王,平均識達,於彼可論,翻此不能。「執 「云何論處所」至「法義者前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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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成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