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3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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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通義,行境體相名為行相,通無為緣,理無妨矣。 影,有二行相:一、影像相分取本質境行解相故;二、即見分取親相分行解相分。若 除安;遍行五;別境三,謂念、定、慧。辨遠離中,云恆信等相應故。 論五十三,其數不定,思之可知。若備公云:善心起時,極少十八數俱起,謂善十, 惱、嫉、慳、害,八起定十七。此依《對法》五十五數,開見為五而判之耳。若依此 、諂、誑、憍,合二十一定十五;若輕安、無慚、愧,三必十六;瞋及忿、恨、覆、 時必六俱起;無明及大隨煩惱八,此九定十四;除輕安,餘十善及貪、慢、疑、五見
「有所緣」者,問曰:與同一所緣,何殊? 答:前對境辨行相,此文約行解辨行相。 問:與前不同一行相,何別? 「有行相」者,謂行解相狀。唯有為緣,非無為緣,無分別智無相狀故。如識自 文云「一一而轉」者,謂一想一受等故。 答:依基師等解,遍行五,於極少位必俱起五;若別境五及不定四,此九隨一起 問:諸心所極少起時,幾數俱起?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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