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5 - 唯識藏_22
P. 65
。又解:威儀,四塵為性,路即發彼心,與彼為依,說心為路。工巧處亦爾,但是五 故。基師判云:不如前解。 俱同,「先所受義」則攝自性、隨念分別。等流心位,有相分別緣前率爾心位所受境 ,故說有相。「謂於先所受義」唯攝隨念,故與彼論寬狹不同。或此與《對法》兩門 無自性,自性體尋故,七分別中,任運分別即五識故。今此論中,自性分別即是任運 、斷善根,並續、受生、命終。大乘不唯十五,更有悔、憂等,故論說「等」言。 識通有,七、八中無。此據麤相,若細分別,準思可解。
「威儀路、工巧處」者,威儀謂表色,路體即四塵,四塵是彼所依,故說威儀路 分別所緣中,「有相分別」,若依《對法》,攝三分別中自性、隨念二。以五識 「云何分別所緣」至「名分別所緣」。 下明意識不共業中,初標列十五門,後依門辨。《雜心》六事不共,謂離欲及退 「又諸意識」至「若生等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
5
1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