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2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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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言能斷捨、念  苦斷」,向下而言「先憂喜沒」。  總集而云第四定時「樂斷苦斷,先喜憂沒」。彼經「先」字,向上向下:向上而言「  爾時,所有苦樂皆得超越。由第四定樂  方便中,但說所治,不說能治。以此義故,契經中云「由樂斷故」。修第四定者即於  入第四定,便能棄捨第三定中勝樂,第三定中勝樂能令行者不出第三定故。以棄捨其  等名為此第四定對治種類?謂第三定中捨、念、正知。由即於此第三定中數修習故,  治體者,但是捨、念、正知,除下樂故。  正知,厭自地樂,求第四不苦不樂定,是故通有捨、念、正知。若正出彼第四定中對  能離苦樂,不出對治之體,以與第三靜慮對治種類勢相似,故略不說。  勝樂」等者,此釋經中解下三靜慮悉有分別能對治支,於彼第四靜慮地但解對治作用

                 基云:此中,捨、念、正知名能對治,第三禪樂名所對治。經中唯說所斷之樂,  云「此中對治勢相似故,略不宣說樂斷對治,但說對治所作樂斷」等。泰云:何  下出相似對治之相。「所謂捨、念、正知」,此是第三靜慮地勝進分中捨、念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





            ② 、正知者,以第三禪已明捨、念等能對治法,與此第四禪能對治法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斷因緣故,若先二定苦斷,若今四定樂斷,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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