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01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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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、受性生厭;第四、悲餘受苦。此文四事並由無始而有菩薩種姓力之所作辦。  與餘二乘決定姓人及無姓者有大差別。差別雖多,今略四事以顯不同:二同  發之力,雖生惡道,與餘差別。泰云:無始已來有菩薩種者,由造惡業,故生惡道,  雖有種姓不廢,遇緣造五逆業,多時受苦。  已上,初地已還,習種菩薩不造五逆,由餘惡業生惡道中,能速解脫。若十信已前,  地獄中,以種姓力,能速解脫。亦有新業生彼,不同舊云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隨煩惱中,此論多說十種煩惱名根本,纏垢名隨。《對法》說一切煩惱皆名為  「何等名為」至「四隨煩惱性」。  言「如是等事,皆由種姓佛大悲因之所熏發」者,由彼身中有當作佛大悲種子熏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三
                   ③ 「同」,底本作「因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同」。  ② 「舊云」,底本作「云舊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舊云」。  ① 「受」,底本作「定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受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微塵故業。亦可此據十信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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