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25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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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定已上唯捨無樂,而言「欲、色、無色三界繫樂」者,彼捨受攝益身心,通名樂。 五根適悅名樂。今明樂受,喜亦名樂。又初靜慮有三識身樂,第三靜慮有意識樂,第 四支五支中通有喜樂者,同是喜受。據令意識適悅邊名喜,令阿賴耶適悅,或令所依 境二及順樂果之業,為三也。更別解取,如前別義。 根境二為二樂品也。雖舉果樂,意取因樂。 無漏樂;取能生之因,根境為樂因也。又二樂品,取如前漏無漏身心等果二,並取因 境為因,能生漏無漏身心二種樂也。不以根境為二,但以為因,意舉所生之果,謂漏 生順苦受觸,今取生順樂受觸之根境。根境在樂受位中者,是故有「品」言。 ,即與樂為因,名為因樂。謂根境二法能生樂受,故名為二法是樂因也。又根境亦能 。「諸根境界,若
論簡諸樂是自性非自性中,景云:「三界繫」者,欲界喜樂總名為樂,初二靜慮 「言受樂者,謂待苦息,由前所說因樂所攝三因緣故」等者,基云:三因緣即根 又釋二樂品者,即樂自性中有漏、無漏樂為二也。又身心樂為二也。今文中言根 文中言「因樂者,謂二樂品」等者,景云:有無漏二義,或身心二樂。下出樂因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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