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知空知有。 者,是遍計所執色等,無有實性。舊論云「假名分齊」。言「如是二種皆如實知」者 事者,是體,以色名所由體。舊論云「事分齊」。「所說色等假說性法,都無所有」 瑜伽師論記卷第三十六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三十六 1 0 0 8 8 8 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