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7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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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,始即不墮生死,終即能得涅槃者,佛即為說。然此識凡夫聞之,生分別二我,若  乃唯識之本,故為大根得說本識云云。其此識義者,佛說法要,以利物為本,若說此  因師分別,法我得起,故不為說。  、俱生。俱生之我任運而生,分別之我因教方起。恐凡夫因教分別,二我得生,二乘  斷,二我之執恐生;二乘人我雖除,法我猶在,恐其起此。我有二種:一、分別;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說彼第八,雖生法執,若除法執,要由唯識。第八既是諸法如實因緣,此  問:第八相續似一常,恐起人我見,凡不聞;本識有體相是實,慮法執,大不說。  述曰:此言總未簡任運之我,其義可知。  問:先言「彼勿執為我」,此云何異?  「恐彼分別執為我」者,即第四句,釋第二、為起煩惱,不說所以。凡夫二執未  述曰:即非也。唯簡凡夫,不簡二乘,故今言「愚  問:先云「於凡我不說」,此何異也?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一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愚」,底本作「意」,今依據磧砂本《瑜伽論略纂》卷十三改作「愚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」爾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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