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1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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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、命終、得定、二形生,四時。今大乘雖不受戒,誓捨作法,亦名為捨,故五時也  起律儀也。  實常當十法俱轉,乃至邪欲、邪勝解等。此思即能起業思,如下八律儀中第一  一、受表無表,即受業發業;二、隨表無表,即由種現行。  三緣,除二形生。  發彼業」。毗曇中有四緣捨,今大乘處處但見捨善戒緣,未見捨惡律儀文,以理則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來不律儀,一期心即成時節,謂未捨已來七支,七支運運增長。捨時節,謂受  基云:剋性出體,唯是惡思種子上假立。今取翻五根增者,故言「不信」等,其  備云:十惡業道、三不善根、不信等六是惡戒體,文略不辨。又云:處中有二:  次辨體性。景云:此中邪願等六法正現前時以為受,能受本識業道種子,名「能  「復次,此邪惡願思」至「名惡戒者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五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一」,底本作「二」,今依據麗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五十三改作「一」。  ① 「重」,底本作「熏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重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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