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88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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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。 法俱,此義決定。其遍行等不唯一性決定故,此中唯問此故,故唯問前三心,不得後 無記,遍行、別境、不定四通三性。或有得俱起餘善、煩惱等,若起善惡心,必與此 蘊耶?此法為率爾心起,為乃至決定心時起?答云隨心即起。 「串習」,謂念依;「觀察」,為二依。如論。 「受為何業?愛生所依為業」者,謂境界等愛皆由受後方生。 、思等?此彼別者,此據通論,皆依於觸,觸次作意後生故。若據相隨轉,即惟受。 中,「觸為何業?謂受、想、思所依為業」,如餘處《對法》等唯是受依,何不言想
此中,何故唯言前三心,不言第四、五?一一思準,亦在問中。又前心性決定唯 第七、明率爾、尋求、決定三心,前後同類。此中問意,謂諸心所是不相應之餘 「問:諸名所攝」至「當言即彼類」。 下明別境五由四境事生,謂所愛等。「所愛」,謂欲依;「決定」,謂勝解依; 次明作業。測云:前辨自相,此中對果辨業。作意等名因,心是果故。基云:此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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