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6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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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非退」者,已證擇滅故。已知根六義,準之可知,略不說中二果捨。 故;「非起」者,更不現起故;「而棄」者,永已捨故;「非斷」者,非道所斷故; 。緣無心,名無所依捨;緣有心,名一性捨。今緣空心捨,捨緣有心捨也。 無漏捨,捨有漏定捨也。基云:無色界捨唯緣法塵,名一性捨;色界境多,名種種捨 ,依與定俱捨,捨 但取能得,入定通取能所,各據一義,影略互顯。 取解脫道。今此得果,但取無間,故知前說入定,但取能入,不取所入。又解:得果
得初果時,捨未知根,有六義:「亦滅」者,無常滅故;「亦捨」者,得果捨向 九、明捨根義。先明捨於受根,後明捨無漏根。「依一性捨,捨種種 「問:頗有依止」至「應知亦爾」。 八、釋經中憂根四義。先釋四義,後約聖人辨具不具。 「如經言:於」至「唯善法欲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四
② 散心捨。「無所依捨為依止故,捨依一性捨」者,依緣無想界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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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姓捨」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