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7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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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下喜。第四禪中但有他地留難,謂三禪樂,故立念、捨為治;既離苦樂變法畢竟, 故立正智。於生死中,此樂最勝,故立一支樂為利益。《瑜伽》有說念、捨、正智唯 為利益。第三禪中有自地種種留難,故立三治:為防下喜,立念、行捨;防自地樂, 樂二為利益。初禪過少故,二禪中立內等淨一法為治;創離定地煩惱,故立喜、樂二 不苦不樂為利益等?同是禪地,何故對治、利益多少不同耶? 益;三禪即立念及行捨、正智三支為對治,樂為利益;四禪即立淨念、行捨為對治, 此奢摩他一味性故。」 ,當知是說苦。」又解:唯依根本,定慧均故。《對法論》說:「諸無色中不立支,
答:初禪治於欲界,欲界非法最多,故須尋、伺二法為治;創離亂始,故立喜、 問:何故初禪尋、伺為對治,喜、樂為利益;二禪但言內淨為對治,喜、樂為利 第六、對治、利益、彼二依止三種廢立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
② 「減及」,底本作「禪支」,今依據麗本《雜阿毗曇心論》卷八改作「減及」。 ① 「染」,底本作「勝」,今依據麗本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卷二十八改作「染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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