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1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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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故。「若有所餘」至「應為顯示對治之」者,此解第四、現彼過失生不生故。若在 悔除,令不復行。「又佛世尊」至「制立遮罪學處」者,此解第三、因有犯人制立學 向教令不犯」至「令速悔除」者,此解第二、一向不行,應是九十中犯性罪者,令速 ,性罪所攝,由事故重。 雖同是波逸底迦」等者,舊云波逸提,亦名波夜提,此云墮。雖同遮罪,然故斷生命 被禁辨未了人也。
第七、解觀察中言「此中,一向雜染所犯,謂諸性罪」者,此解初句。「應當一 「復次,諸持律者」至「觀察所犯」。 第六、解學中言「謂於學處而制立故」者,於五犯聚中,立在初聚者是重。「謂 「復次,略有五處」至「名為輕罪」。 第五、解障中言「若蘭所得」者,他所棄放,執取養育人也。「若有辨答」者, 「復次,有四種障」至「若有辯答,如是等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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