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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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於無間體非斷滅法」,意在於此。  眼方名眼處,是故羅漢後眼及欲、色界命終生於無色界時最後眼等,皆不名處。論云  義故,羅漢後眼不名為處。餘十一處準知。  不捨」。除羅漢眼,此已得於無間體非斷滅法,是眼處體。

              二、總辨處、觸處差別。「答:處如前說」者,已得不捨,於無間體非斷滅法。  「問:處、觸處何差別」至「所有諸處」。  測云:眼有三義:一、眼;二、眼處;三、眼觸處。一切現眼總名為眼,能生後  解云:如次文說「生長門義是處義」,前能生後,無間相續,方順生長義,為此  問:何故要取無間生後方是處,斷滅之眼及羅漢後眼斷滅之法不名處體?  一、出處體。景云:胎內第五時已去,名已得眼;未被損失,未生無色,名為「  「云何眼處」至「自性當知亦爾」。  「云何眼處」下,第三、辨處善巧。於中有六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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