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3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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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明從因託緣,不得自在,知非自然。「本無而有,有已散滅」者,此破計常,今明 自在,從因而生,託眾緣轉」者,此破自然計外道,一切諸法自然而有,不從因生, 無自作用」者,破勝論師立有業句,諸法起時有實業用,今明諸法無實作用。「不得 數論師執我為受者,亦破勝論師執我為作者及為受者,今明唯因能作,唯果能受。「 處中,應辨此義,指如界說。 鼻界,令所依端嚴故。又於此二未離欲故,又辨三根各生二,為令依此端嚴故。今此 攝,除香、味。下云「又處依止,如界」者,前界門中明攝異名界竟,即問答辨色界 中,意、法處攝:當時心王是意處,同時心處共起之法是法處。唯除無想處。彼十處
前中,一、辨緣生相,唯法無人。景云:「謂無主宰,無有作者、受者」,此破 「復次,云何名緣生法」至「名緣生法」。 自下第四、解緣起善巧。於中,先略辨九門,後指前〈本地〉已說,今不復現。 六、辨攝略名處。於中,先辨攝異名處,後餘門指界。前中,八勝處等,十二處 「又世尊言」至「依止,如界應知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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