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66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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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也。唯名字假立諸法,離名字外,無有決定,隨言說法,自性、差別顯現可得。  有二,謂喻況、合喻。「答:如幻事相,非全無有」者,有  ,遍計所執攝也。  非心法、無為法亦爾,故言「諸法自性不可言說」。但假說共相是其無法,若執為有  自相各各不相似猶如人面故,乃至一極微自相亦不可說。色法既爾,心及心法、非色  人面。就一青葉中有眾多極微,眾多極微皆非青葉,故青葉名亦不稱法。又眾多極微  莖、枝,然青葉名通  白,然青名通目
                    ④ ,非全無有。譬如幻事,有幻事性,無象馬等性。            ② 故,一通名不能別目法界葉葉自相,以法界葉葉自相各各不相似,各各不相似猶如
                 下合有二:先總後別。「如是諸法唯有名相,無自性、差別顯現可得」者,此是  第三問答,觀五事相。景云:問意:諸法既不可說,約何等事觀知諸法?下答中  「問:云何應觀彼諸法相」至「自性不成就故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七十九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法界一切青竹、根、莖、枝、葉,皆青故。又更言青葉,雖簡根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目法界葉葉,自相各不相似。一青葉名通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能造幻性,無象馬等性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 目法界不相似青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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