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7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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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取境,故境名義。二十一根各有義,除命根。 十七門。 。六門者何?一、義;二、依處;三、證得;四、攝;五、食;六、諸句。前中,有 第六段,名界地分別門,分之為二:初明界地,後明成就。 一釋:若界、若地,合頌六、七兩門為第六節。此釋意言,前辨八門,則為七段,其 四,「異熟」第五,「若界」第六,「若諸地」第七,「及死生得捨」為第八。復有
一、有境無境門。泰、基同云:教理相對,教能詮理,理名為義;界境相對,根 「問:幾根由境界」至「有義,一非」。 上來廣分別有二中,初以八門分別竟。次約六門復廣分別。先辨六門,後以頌結 自下一頌結其八門:「業」是第一,「實有」第二,「色等」第三,「善等」第 「中嗢柁南曰」至「死生得捨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三
① 底本無「捨」,今依據卍續本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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