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0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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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二釋,然以「現」字俗本無「玉 現者,則可相示現在此彼故,如能現影,如水鏡中影像。此唯色名有現。梵本有見、 信等五、五受根、意,及三無漏中亦有一分緣有見色。 義」者,眼根有色,則以有見色塵為義。「及餘非有色一分」者,謂眼識及意識相應 。今就此義,故言一切非有見,以二十二根並非有見法,故云也。「一有色以有見為 色塵一種最是麤顯,故名有顯;亦名有現,色塵現影,故名有現。餘不爾,不名有現 見」者,眼根是見,色塵為境,能有他見,故名有見。又說:塵言有顯,以諸色中, 故,體非有色無色,亦不以色無色為境。 心為自根義,分位假故。又可以非色非心為他境義,非能緣故。景云:此命根是假法
基又云:此言「有見」者,正梵本也;言「可見」者,非梵本云。亦可名有現。 五、有見無見門。「一切非有見」者,景云:此當小乘可見不可見門。今言「有 「問:幾有見」至「有色一分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三
① 」,今故為「見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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