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6 - 唯識藏_26
P. 106
俗字顯彼教字故,即彼名、句二所依止字。 「謂由總合所緣作意」者,起句之心。後之二種,發教法心,文名為法。 增言」。字能戀和名之與句,名「所依止」。「謂由各別所緣作意」者,即起名心。 詮自相,故上論云「自性增言」。句詮諸法無常等差別之義,故上論云「句者,差別 ,名為捨相。 雙運道,二隨煩惱等,并是捨障。今離彼障,而有無功用作意及心任運轉中所有作意 自類相續,是名舉相。言「若於一向止道」至「是名捨相」者,若一向止、一向觀及
知義中,初、由十種相了知於義;二、知五種;三、知四種;四、知三種。 泰云:所詮染淨義依名,句故能詮義立,故云「依持建立」。文即是俗語,今將 第十二、知法義門。先問後答。答中,先辨知法,後辨知義。知法中,景云:名 「世尊!修奢摩他」至「菩薩知法」。 泰云:定名止相,緣彼前滅及無間無不樂觀相分境故,得止掉舉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四
2
5
5
8
8
2
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