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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有仙人,名達羅弭茶,國從其名,名達羅弭茶國,即是長年生處。今明彼仙所說明 。今言「同所了」者,望同國名,「非同所了」,望異國名,是故不雜。 是人別名;總說色、受及以大種是法同名,別說青黃、苦樂捨受、地水風等是法別名 名」者,如當國名,同國人皆共所解,若聞異國名,非同所解。 貧名富」等,此不依義,但假施,不同初對詮假名假,是故第三與初兩對別。 名,故是別名。 、受、大種,其義亦然。異類,謂說佛授、德友、青、黃等名,此別詮人名,青等法 詮於假法名假,詮於實事名實,尋文可見。
第五對云「顯名,其義易了。不顯名者,其義難了,如達羅弭茶明咒等」者 解云:前同類、異類就同國名中曲辨同異,總說有情是人同名,別說佛授、德友 問:此與前第二對同類、異類有何異耶? 第四對云「同所了名者,謂共所解想」者,想猶是名。「與此相違,是非同所了 「隨德名者,謂變礙故名色,領納故名受」等者,是隨義名。「假說名者,謂呼 同類、異類,即是總別一對。同類,謂說有情之名,即說一切有情皆盡。若說色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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