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8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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豈無大種?即隨所依床座等物,或所依身大種所造,故應別立第三依處。雖無加行,  ,此依依處大種所造。如依此處入彼定時,不杖本質,先定期心不變大種,彼所造色  一切非他故。設有諸處彰造不同,據理尋文,未踰此二。  非他地造,唯以有漏能造有漏,唯以無漏能造無漏,唯以自處還造自處,皆唯自類,  或以下大能造上色,或以有漏能造無漏,或以自處能造他處。若依後造,唯自地造,  親近造。若復大造通三識境,俱能為依起造色故,是親近造,非疏遠造。若依初造,  定中無。  四文義亦同此,隨所思惟本大造故。《顯揚》意說非實觸處大種親生,說非大造,非  本質大種所造。定大種劣,不說依起,然非本大親實能生,親能生者定大種故。前第  先擊起觸處大種,後造生故。  通造三

                     有義:此造總應立三,亦有不依本質定果得成造故。前初文說隨所繫定大種造者  若初大種通三識境,大種皆能造後定果色,相依而有,成造義故,是疏遠造,非  前第三文依初大造,雖定亦變大種親生,初變色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識之境,亦許定力先起定果,本識等境大後造生故。或此文說依初大造,定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要託觸處、法處方起,故說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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