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9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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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從餘生,故名果。云何建立識蘊?謂心、意、識差別。 位差別建立一種,於因果分位差別建立餘種。因果者,謂一切有為法能生餘,故名因 似分位差別建立一種,於相分位差別建立四種,於言說分位差別建立三種,於不得分 減分位差別建立一種,於心、心所分位差別建立三種,於住分位差別建立一種,於相 作意起,更不待餘,餘識隨應當思準。 ,亦不遮也。根不壞,境現前等中,且如五識,必四根具,隨一境現,不待一切,自
建立識蘊中,初問後答。答中,初略後廣。廣中初解心有二:一、釋異名;二、 如是等心不相應行法,唯依分位差別而建立故,當知皆是假有。謂於善不善等增 作意難亦爾,皆應思準。勘《瑜伽 答:依是體增上,與力闕不生;境為疏所緣,隨對即能起。 問:五識依四根,缺一不能起;眼識必緣顯形,闕一不能生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
① 底本無「不和合性」,今依據本疏卷九補上。
3 ‧ 決擇》及〈本地〉第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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