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2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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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。  如是等文,誠證非一,不能煩引,下皆準知。由此五蘊皆通無漏,法處除第三,餘皆  有五種法攝大覺地」;《唯識》第十、《佛地論》言「如來功德,蘊、處、界攝」。  二相、八十種好,四根依處及舌根為體,謂眼、舌、身、男根依處;《佛地經》言「  》言「捨無常色,獲得常色」等;《勝鬘經》言「如來妙色身」;〈菩薩地〉言三十  雖二恆俱,相增別說。  別境欲數,說隨煩惱有邪欲故,此義即以根本貪惑、隨惑邪欲二法為取,故此言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無漏善蘊。有說唯有定所生色,色蘊少分,無五根故,正義皆具。《涅槃經  蘊有十種,雖無一處具說十文,總究諸論,理應成立。  曲結欲貪為取之相。此言「二」者,依世及境行相別故,說之為二。或此欲者,  是故此二說名為取。  雖亦有貪喜俱行愛,此但說我貪染著內自體故,執諸蘊令恆現前。  由貪染著現在自體為方便故,執取現蘊,令不捨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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