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6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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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一,通餘九種。  前義,色蘊有十,四蘊唯九。其界繫何位斷等,皆如下說。今言取蘊性是有漏,故除  為善。若依後義,無容偏說,故應五蘊皆可立有自性無記。此由十種皆通五蘊。若依  性故,內色不爾,不可為難。諸教無文說諸無記如善不善,有自性等四類各別,故四  違。此理雖齊,《瑜伽》所言「非異熟等」者,等威儀、工巧、變化,除三以外是自  。論說法執異熟生者,依從生義;說色等為自性無記,依業果義。由此,諸論一不相  ,色法亦是異熟生攝;若說五者,是業果門,非業果者是第五故,四蘊亦是自性無記

              此釋論師釋,同前義,皆取合故。無漏諸法雖非取合,合法為論,亦不相違。  當知界、處與取合故,名有取法。  此本論師辨界、處二名取所以。  問:何故界、處說有取法?答:應如蘊說。  然異熟生略有二義:一者、業果;二者、從生。但說四者,從生義門,性寬通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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