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7 - 唯識藏_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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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理者,謂無始時來,於自相、共相所住法中所有成就法性法爾,如火能燒,水能爛 義者,謂自體差別所攝所應成義。諸量不相違語者,謂現量等不相違立宗等言。法爾 造金銀等物,如是比。證成道理者,謂為證成所應成義,宣說諸量不相違語。所應成 為眼識等所依作用,色等境界為眼識等所緣作用,眼等諸識了別色等,金銀匠等善修 生時要待根、境、作意等緣,如是等。作用道理者,謂異相諸法各別作用,如眼根等
觀待道理者,謂諸行生時要待眾緣,如芽生時要待種子、時節、水田等緣,諸識 答中有二:一、標;二、辨。 答:由四種道理,謂觀待道理、作用道理、證成道理、法爾道理。 辨有二:初問後答。 問:若欲於諸法正勤審觀察,由幾種道理能正觀察耶? 道理有二:初標後辨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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