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9 - 唯識藏_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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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法,決擇分善是有漏。  正智所攝;尋伺,分別所收。法師云:若依《攝論》等,尋思在煖、頂,實智在忍、  分善,以慧為自性。同時五蘊,如理準思。《大論》七十二廣明五法中云,如實智,  如實智如前所尋思,了知名等如實皆不可得。  實有自性不可得智。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,謂如實知實有差別不可得智。此四  思所引如實智者,謂如實知事相亦不可得智。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,謂如實知  ;四、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。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者,謂如實知名不可得智。事尋  智:一、名尋思所引如實智;二、事尋思所引如實智;三、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 相,唯是假立名言因性。如是觀察,是名差別假立尋思。  者何?以於能詮、所詮相應中推求若常無常、有上無

                    云何實智正智收?義曰:此約後得智說,後得智亦作尋思如實觀,以實智鄰近見  分別尋思、如實智,此大有異,非二乘能有,如《攝論》廣起位次第,體如決擇  復次,於法正勤修尋思已,必於諸法得如實智,云何而起如實智耶?謂起四如實  差別假立尋思者,謂於諸法能詮、所詮相應中推求差別唯是假立名言因性。所以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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