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3 - 唯識藏_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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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,至第十六心位,得不還果。  決定,得不還果。謂先用世俗道已斷欲界修道所斷九品煩惱,名已離欲。彼後入正性  惱,名倍離欲。彼後入正性決定,至第十六心位,得一來果。若已離欲者,後入正性  然即并退。若退乃至唯有伏欲界一、二,乃至七、八品等,如前不斷種。  界生死無妨。若唯退三、四禪等,不退初二禪,即命終亦無,此人亦必用無漏道,不  失上定。又必無未用無漏道,而唯用有漏道。欲界命終者,此據不退人;若退人,欲  既無現行,應無下界生等。  終,云何潤生?欲種未斷,不可即生上界,以得上定復不退故。下界復須以現行潤,

                    答:最勝所攝故。由此三種障解脫得最為殊勝。所以者何?於解脫是不發趣因故  問:若已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,得預流果,何故但言永斷三結,得預流果耶?  若倍離欲者,後入正性決定,得一來果。謂先用世間道已斷欲界修道所斷六品煩  義曰:如前熏禪人準釋,臨命終時,必定須用無漏道斷修惑,生上界,不然須退  問:又且如初果人,更未用無漏修道,唯以欣上厭下,乃至得初禪以上,此人命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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