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8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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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情法。初說有得,後即無得,亦通非情說有得也。既說輪王成就七寶,亦得說成他 有得,後不可說有得。二云︰識所變不離有情法,即非情法亦不離有情;無法,名離 因能起,或不失因,以理推徵,俱無用也。 更不須成。離有情者,實不可得。
此中離言,有二︰一、內有情數法,名不離法;外無情法,名離有情法。初可說 述曰:不離有情法,若離有情法,俱為無用。前何須故,後即無故。又得於法為 論:故得於法,俱為無用。 述曰:即是現在及真如等,皆不離有情,何須得成就?過、未、無法前已論故, 論:「諸可成法」至「實不可得」。 次論主難。 述曰:此牒彼計。若無得者,不成就彼。正理師救。 論:「若得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本
① 於法」至「成就彼故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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