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9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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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;在人,所依實火等異。非是一德,而在二邊,既無共法,故知假說亦不依實。  共法,而是共有。既非共有,所依別故,依實不成。此猛赤德,在火,所依實人  性、此、彼等,隨其所應。猛赤等德,非共有故。  ︰初破後結。破中有二︰初無共不成破,後在人非德破。此初也。「等」者,等取別  說不依類成」,此總結非。皆有比量,思可知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顯非共。若猛赤等,體是一法,一頭在人,一頭在火,此猛赤等,可名  論:「謂猛赤等」至「所依異故」。  此中總非,下顯非共。  述曰:就破似事、共法之中,上來已破依類不成。自下復破依實不成。於中有二  論:「依實假說」至「非共有故」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人」,底本作「火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人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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