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依實。 若說火在德,德是實德,以德相似,名火依實。既說火在人,應人相似名為火,不說 實家德,可依假說,今不在德,唯在於人,乃言假依實說,此既便依假人說實火故。 雖復猛赤,所依之實各別,以相似故,可假說者,理亦不然。 於水,應名火等,以無共故。
述曰:世間但說人似於火,不說德似火。德似火時,應當猛似猛,赤似赤。德是 論:說火在人,不在德故。 述曰:下在人非德破,此牒計非。謂彼救言︰水無赤德,故與火不相似也。人火 論:「若謂人火」至「理亦不然」。 述曰:若外救言:無共假說,亦有何失?今論主非︰無共假說,有過同前。同前 論:無共假說,有過同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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