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2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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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。 果門,此亦體用門。 五十二末廣說,而彼但言種望現法,即是此中因望果義,非唯種子望本識義。彼約因 勢必同,果因相似,功能狀貌可相隨順,非一向異。然《瑜伽 豆等,以許因果一向異故。不爾,法滅應方有用,以許體用一向異故。用體相似,氣 ,故通三性。若即是一,不可說為有因果法,有體用法;若一向異,應穀麥等,能生 不異。本識望種,四出體中,攝相歸性,故皆無記。種從現行,望於本識,相用別論
述曰:生等假法,如龜毛等,體是無法,非因緣故。種子望法即是因緣,故體實 論:「雖非一異」至「非因緣故」。 如生望法非一異,即說生為假,種望於法非是一異,種子應非實。 清辨等宗、譬喻師等,第三、問答辨假實門。 述曰:本識是體,種子是用;種子是因,所生是果。此之二法,理應如是,不一 論:體用因果,理應爾故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‧ 決擇》第五十一末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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