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引,有漏種證。 其種方有,故有漏種必藉熏生。不爾,名言等應攝種不盡,以法爾種非此攝故。上來 習。 生苣勝、青蓮華根及蒲,非彼俱生俱滅,互相熏 述曰:此即立宗。何以知者? 論:無漏種生亦由熏習。 次第二、說無漏種證。 述曰:此中即是約教申理。其名言等三種熏習,總攝一切有漏種盡。彼既由熏, 論:「又名言等」至「必藉熏生」。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 ① 「熏」,底本作「重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熏」。 ① 習,苣勝等生,名為外種,或無熏 3 7 7 7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