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9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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鈍,於煩惱斷中,修習差別故。煩惱、所知二障皆可斷,即立此為如來種姓。 所知障者,一分立為聲聞種性,一分立為獨覺種性。此如何別?障雖齊等,解有利、
述曰:約煩惱等可斷之義,說後無漏種子可生,名為成就,非無漏種未熏之時, 論:「所說成就」至「非已有體」。 若爾,成就三無漏根,是種非現,《瑜伽》文等如何通? 上來即會前種姓文。 述曰:以文證理,故依障立,非依無漏種子有、無。 論:「故知本來」至「非無漏種」。 述曰:五十二說,於真如境,二障畢竟不可斷者,立為不般涅槃法性;唯不可斷 論:「如《瑜伽》說」至「如來種姓」。 述曰:即是約煩惱及所知障品有無建立。何以知者?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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