;四、總結。此即初也。 即有體性。 述曰:此引經證,同護月也。 論:「世尊依此」至「廣說如初」。 自下引經。 述曰:此文即是出種子體。 論:「一者、本有」至「功能差別」。 述曰:有漏、無漏,各有二類。於中有四︰第一、立宗;第二、引證;三、破斥 論:有義:種子各有二類: 第三師說護法自意,難破前師。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 3 8 8 0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