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6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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者等對治生有漏,然以世尊全是無漏,故但舉之,非餘無也。  心應無漏種為因緣生,體是有為無漏法故,如後無漏法。  漏,為相違者,如何有漏生於無漏?  無漏,應無漏生有漏,許漏、無漏得相生故,如有漏善生於無漏。無漏既不得生於有  不得生,無因緣故,如兔角等。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若許有漏生無漏,則無漏生有漏。許,便諸佛有漏復生。此中亦有有學聖  論:「許應諸佛」至「不善等種」。  答曰︰不然。佛說無一法非因緣生故,若無因生,便非釋種。立量云︰汝初無漏  此初無漏許無因緣,亦有何妨?  述曰:此二相違,如何有漏為對治因?應無漏法為有漏因。今以理徵:若有漏生  論:「有漏不應」至「生有漏故」。  若彼救言:以世第一法為其因緣,有漏法中,此為勝故。此義不然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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