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2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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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」中說。              故。諸不相應,即色、心等故,如色等不能持種,亦不受熏。  便無法持諸種子故。若二俱持,即成一種生二芽過,如後當破。  無覆無記。  正。其無性人,此第七識四義具足,何不受熏?以染無記,違善惡品,今言無記,唯

                 若假說者,亦得受熏。唯自體分能受餘熏,如上心所不能受熏,如下「觸等亦如  如礙於心,假法亦得,如受於熏,假法應得。  實已受熏,何須假法?  若爾,本識上假物生等,應能受熏。  答曰︰不然。總假不能持,別色等能持。以別成總,說瓶能持,瓶體即是實色等  問︰如瓶能持物,假法何不然?  何故假法、心所、無為不能受熏?以無體故,不自在故,非可熏故,不能持種。  何故善等不能受熏?不含容故,如沈香等,如文自解。  此所熏中,何故堅者乃名受熏?以諸色等,生無色界,諸轉識等,入無心定等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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