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4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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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種所生,無勝用故;或此法爾皆非能熏,以無用故。 ,等六識中業所引者,非謂一切異熟生心、法執等類皆不能熏,唯業所感異熟心等, 熏,若為他緣,一切無過。此中總言,意說如此。 無,皆非能熏。即勝勢用可致熏習,如強健人能致功效故。第八俱五心所等,亦非能 斯色等,有強盛用,無能緣用;異熟心等,有能緣用,無強盛用;不相應法,二用俱 ,謂不任運起,即簡別類異熟心等,有緣慮用,無強盛用,為相分熏,非能緣熏。由
述曰:「心所等」者,等彼相分,或六識中異熟生無記。此舉第八異熟心、心所 論:「此遮異熟」至「故非能熏」。 述曰:勝用有二︰一、能緣勢用,即簡諸色為相分熏,非能緣熏;二、強盛勝用 論:「二、有勝用」至「乃是能熏」。 述曰:此簡法也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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