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1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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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非於心外法等。  故言「異熟識」。「於自所緣」者,即所變影像,是親所緣相分所攝。於此有了別用  正義;二、明四分及對小乘明行相等;三、總結。  有緣義,境無體故,此如我見。經部、薩婆多、大乘皆別。已略解訖。  非緣本質法,名緣有生心,以或無故,如過、未等。若影像心不定有者,即應識起無  識亦一。言不變者,依此二門、三門可解。  一切諸法。或復作三,亦有執故,名之為變。即根、種等,具二變義,外器唯一,七

                    論:此了別用,見分所攝。    述曰:即申正義,解「了」言也。言「此中」者,是簡持義。此解第八識行相,  論:「此中了者」至「有了別用」。  自下廣解。初廣行相,次廣所緣。初中有三︰初、護法菩薩釋其「了」言,申其  大乘緣無,不生識心。影像之中,必定變為依他法故,故行相杖之,而方得起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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