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2 - 唯識藏_29
P. 452
執情計二分現也。「似能緣相」者,大乘見分收,當小乘事攝,似彼行相取所緣故, 宗。 自證分,無相、見分。護法出已,說見、相有。依《集量論》等,方顯發之,故先敘 引教成。立二分中:初申自義,後方破他。此出自義。謂安惠等古大乘師多說唯有識 一所緣,不同一行相?故須二解。以影像相為行相者,出《集量》文。 以影像相為行相者,小乘同故。然唯初解,無第二者,第八俱時五心所法如何可說同 。又《瑜伽》等說「同一所緣」是也。今此且約諸識定有者說,或與小乘別體者說。 像相分名為行相,其一切識或有或無,所緣不定故。如此論下所緣緣中出二所緣緣體 有二︰一者、見分,如此文說。即一切識等,皆有此行相,於所緣上定有。二者、影
「自體生時」者,識自體也。「皆似所緣、能緣相現」者,依他二分,似遍計所 述曰:大段第二、明四分義。即分為四︰初、立二分。於中有二︰初立二分,後 論:「然有漏識」至「能緣相現」。 述曰:謂於所緣相分之上有了別用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① ,即行相故,是識見分,非是餘分。然行相
4
4
4
2
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