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即最初,總說本識於他亦變,不論根境。 ,若變色等,似他色故。 下一師說,亦變他根,即根亦是不共中共,如色等故。今此不然,變根不似他實根故 如前說,不共中不共,如即自根;不共中共,如在身色等。今此具二。然依《中邊》
述曰:非唯似塵,亦似根故。 論:此中有義:亦變似根。 於中差別︰ 述曰:不共中共,名「共相種」。由受用他故,變他身。即前不共,今名為共。 論:「有共相種」至「受用他義」。 述曰:「身」者,總名。身中有根,名「有根身」。此中所言「不共相種」,若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① 「劬」,底本作「功」,今依據中華本改作「劬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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