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0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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者,依起執故。《解深密》說,亦不相違。真如既非識所轉變,應非唯識,不以變故 即是依他,是能計心之所親取。真如不爾,故此不說。遠望疏言,亦可依執,諸末學 不相似。依他之法,與所計執有少作用相狀可同,隨能計心,新新而起,心上所現, 等,可依起執,故非執依,此中不說。又《解深密經》說,亦為執依,然與依他,稍 故為二釋。 取所等因一喻二以為能立,理即別也。此文亦然,文不相違,所以合譯;義有乖返, 宗等多言,名為能立。」陳那所說,宗非能立,今舉其宗,意不違古。文辭遣同,義 體,何故非唯?
答︰雖非識變,識實性故,亦名唯識。真如離言,與能計識,非一非異,非如色 問︰真如非識之所變現,何成唯識?亦依真如,執為實法,寧非染分之所依止? 答︰譯者欲以文同義別,文約義繁,所以合二師總為一文也。又如《因明》:「 問︰何故二師所說三分,義各有異,今合為文? 解︰若立三分,種所變故,名為唯識。若說四分,三、四更互變名唯識。又即識 問︰護法云,相、見識所變,相、見名唯識。自證不言變,應非是唯識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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