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4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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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二種相也。 八識虛妄分別之力,實非在外,似外境現。准前諸解,即依他起緣所生法,名似我、 熏習分別力故,八識生時,變似我、法,八識之中皆有執故。 前解為勝。 名二分。以下約喻,依他性有,故識所變似我似法是識自體。雖有二解,後解難知, 、法之相。體變為相,但依他性,依此堅執為我、法者,方是二分,其似我、法,不 ,八識生時,變似我、法。又解:「諸識生時,變似我、法」者,即自證分上有似我 我。聖教愍諸有情,說凡愚所計為假我、法,亦依總無假說為別我、法。由聞此熏習 執故。如是總說執為我、法。種種別相熏習力故,八識生時,變似我、法,六、七似
述曰:顯法在內,似外境現。此說所變似我、法相雖在內識,而由六、七,或總 論:「此我、法相」至「似外境現」。 然護法等云:第六、七識妄熏習故,八識生時,變似我、法。安慧釋云:由七識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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