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8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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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故。上來通破諸部六識非能執受。  ,如唯識言,彼亦不遣心所法故。由此一文,證知上、下諸文皆爾,中以作法影初、  虛讀過。  即得遍於五因,論師欲生惠巧便故,此別出喻,勘諸八證第一執受,不見此文,但知  光等」,上第八識,五因次配,然舊作五因量別,勘《瑜伽》等抄。此等三喻,雖一  也。又「不相續故」,數執過失,是第五因,亦生不淨中「不堅住」也。喻云「如電  非真異熟,故得為因。前第三因有間斷,是非一類故。  有漏色身。自下三因,皆破六識異熟心不能執受,非真異熟故。前已極成既有間斷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例破心所。上來如是「異熟心」言、「諸轉識」言,亦攝心所,定相應故  論:「諸心識言」至「如唯識言」。  又「非遍依故」者,即各別依轉,第四因是,即同《攝論》生不淨章「各別依」  述曰:此對前說「一類、能遍、相續」三義比量。彼轉識中異熟生者,亦不能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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