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9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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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依持之經,是長行文,與頌稍別。此經意說:於有色界有壽、煖處,有能持識,三 設許有體,不爾,即應言無體性故。今正非無體,亦得以無所緣為因。 命根及眾同分,餘不計故,或設遮餘,並不能執有漏色身,無所緣故,如虛空等。此 ,前已破訖。若謂命根、同分為能執受,今此亦非。「不相應行」,雖舉總名,意取 ,如前已破。今破色根亦不能執有漏色身,無所緣故,如虛空等。謂薩婆多心能執受
此經有頌,謂「壽煖及與識,三法捨身時,所捨身僵仆,如木無思覺」。此中更 述曰:自下第五、三法契經。文各有三,准上可解。 論:「又契經說」至「得相續住」。 述曰:餘既不能執,故知別有阿賴耶識為能執受,無前過難。 論:「故應別有」至「此第八識」。 述曰:自下別破經部、薩婆多色等執受。謂經部師計有心、色互持種子及能受熏 論:「非諸色根」至「如虛空等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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