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7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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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,次復言「有」。此言有者,謂有轉識,行相、所緣必應可知。「可知」,即是法 行相、所緣應可了知,轉識攝故,如餘散有心位。 非正遮計。此即難全無。 。然彼二部等說五識無,執有意識。然今此中,正破彼意識,及設遮五,通言六識, 心位。正破薩婆多,引三位無心為喻。若兼破經部等,即前二散及與二定、無想五位 釋云:是破他故,且言無意,非唯一說,此兼兩師。然下既無別說,即以前師為正。 所宗,言無意識受生、命終,唯有本識;若無本識,以誰為受生、命終之心也?今助
今隨文便,先言其因,謂「六種轉識」。次言其宗。宗中先言有法「行相、所緣 述曰:第三段、設縱有六識,難令行相、所緣亦可得知。汝之生死,許有轉識, 論:「六種轉識」至「如餘時故」。 述曰:子段第二、立六量非。此二位中,必無轉識,行相、所緣不可知故,如無 論:「又此位中」至「必不現行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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