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7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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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識。  釋言,名通四蘊,故相違也。若謂初時雖無有識,第二念識名名中識,說初念識為名  既通攝非色四蘊,彼宗釋言:名總攝四,實但有三,謂無識蘊,故不與名相應。經自  緣,恒俱時轉,不相捨離。  依此,展轉相續而轉。」即是此中互相依義。復引俱時因果為例:如二蘆束,更互為  不淨,名雜;深可厭患,名穢。  自釋「名,謂非色四蘊;色,謂羯邏藍等」,等諸餘位。此羯邏藍,名為雜穢。父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「相依」者,即束蘆喻道理不成,不俱有故。設此位及後許有五識生,諸識不  薩婆多師:羯邏藍時,無五識故,故唯有意,意即為識,識俱心所,說為名。名  述曰:謂名與色,此二與識,相依而住。無性釋言:「此二皆用識為因緣,識復  論:「此二與識」至「不相捨離」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鬢」,底本作「髮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鬢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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