皆依觸力生故。量云:此位應有觸,有思等故,如餘有心位。餘有心位以觸為本,無 說有。 諸法滅已,餘非遍行法可在故。
述曰:上來但總破。故思言「等」,等取有觸。此位有思,亦應有觸,餘心所法 論:「又此定中」至「觸力生故」。 述曰:此無心位,受、相應有,許大地故,如思等法。此則例以大地法齊,如思 論:「既許思等」至「大地法故」。 述曰:既思、信等此位俱無,如何可言除受及想,有餘心所? 論:如何可言有餘心所? 述曰:經部以思分位名為信等,此位非無。思等既滅,信等善法亦無,非是遍行 論:「既爾,信等」至「餘可在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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